张建春:版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发展
2025-01-25
原标题:张建春:版权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曲阜考察,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这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指明了方向。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
《环球时报》:西班牙颁奖给虚拟网红,AI 版权问题引争议
2025-01-25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根据 网红 阿尔巴的社交媒体账号资料,24岁的她住在西班牙马德里,喜欢分享旅行、时尚和室内设计的相关内容。据西班牙《国家报》13日报道,为表彰其内容创作,西班牙电视网络公司近日为阿尔巴颁发了Z世代奖。而阿尔巴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她并非真人,而是由人工智能(AI)生成的 虚拟人 。 创造阿尔巴的 成为狮子 经纪公司介绍了其账号内容的生成方式,该公司利用ChatGPT建立了一个培训模型,收集了Z世代年轻人的喜好信息,并对350多名网民进行了调查,询问他们对内容创作者的期望和审美偏好。 阿尔巴只是虚拟网红兴起的例子之一。据《麻省理工学院技术评论》报道,从欧美到亚洲,初创企
CISAC 总干事:希望集体管理推动行业发展,别废话,直接说重点!
2025-01-25
原标题: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总干事加迪·奥龙:期待集体管理能更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作品的跨境使用促进了文明的流动,也带来了授权与使用费转付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不同国家间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协同功不可没。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团结不同国家间集体管理组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CISAC成立于1926年,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总部设于法国,并在非洲、拉丁美洲(智利)、亚太(中国)和欧洲(匈牙利)设有区域总部。CISAC在11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25个会员协会,代表着全球各地逾500万创作者,涵盖音乐、视听、戏剧、文学和视觉艺术等门类。  在第
中国网络文学缘何赢得更多海外读者青睐?
2025-01-25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从2011年起, 80后 网络文学作家袁野开始以笔名 爱潜水的乌贼 在网上发表小说。他的代表作被翻译成英语、泰语等多国语言,作品海外阅读量约5000万。  袁野的作品走红海外,不是孤立现象。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网络文学作品扬帆出海,吸引大批海外读者订阅。  日前发布的《2023中国网络文学出海趋势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网络文学全行业海外营收规模达40.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87%。  根据中国作协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网络文学已累计向海外输出作品16000余部,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用户超过1.5亿人。  此外,《赘婿》《大国重工》等16部中
版权护航,助力网络文学、图书出版“出海”
2025-01-25
原标题:在网络文学版权贸易促进文化交流论坛上,学界业界嘉宾共论——版权护航,推动文学 出海 文明互鉴  版权贸易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形式,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方式。在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举办期间,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主办、广西出版杂志社协办的网络文学版权贸易促进文化交流论坛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与会嘉宾围绕版权保护,版权贸易助力网络文学、图书出版走出去等话题,分享了实践经验与思考。  版权运营释放IP价值  在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看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网络文学版权贸易已经成为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通过网络文学版权贸易,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学作品
中国网络作家村发布未来五年发展建设规划
2025-01-25
原标题:中国网络作家村六岁再出发未来五年将深入实施构建 数智作家村    中国网络作家村6岁了。12月9日,中国网络作家村6周年 村民日 活动暨第六次村民大会开幕式在浙江杭州滨江举行。  截至目前,入驻中国网络作家村的知名网络作家已达275位;IP直通车活动累计已举办22期,累计成交项目80项,累计成交金额14.5亿元;中国网络作家村高级研修班已经举办8期,培育作家200余人, 白马荟 活动举办30期、参与作家600余人。  浙江省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叶彤在致辞时表示,经过大家6年不懈努力,中国网络作家村已经打造成为一个独特的文化IP,这是网络文学界努力推动文化创新、勇担新的文化使命的实
中央网信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短视频导向不良问题
2025-01-25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 专项行动,围绕短视频领域多发频发的乱象,集中整治三类突出问题。  根据通知,集中整治的三类突出问题包括: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其中,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方面,将重点整治 色情擦边 行为、打造低俗人设、网红恶意营销和展示高危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短视频平台管理。着力解决短视频平台算法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优质短视频呈现不足等问题。优化流量分配机制,防止 重指标轻质量 ,片面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依据
擅自将他人设计的艺术字用于广告宣传,需赔偿损失,勿拖沓。
2025-01-25
原标题:未经许可将他人设计艺术字用于广告宣传上海一公司因侵犯著作权自愿赔偿设计师损失   为吸引消费者,许多企业都喜欢选择个性化字体,用于产品包装或海报宣传。然而,商用字体通常具有版权保护,需要获得字体设计师或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合法使用,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字体侵权案,经调解,被告某商贸公司赔偿原告字体设计师张某相应经济损失。  张某为业内知名字体设计师,其设计创作完成了某体字库,该字体在笔画设计上锐利端正、严谨大方。张某发现,某商贸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某食品旗舰店的商品中突出使用该体等字样,进行宣传与推广。  张某将商贸公司诉至金山区法院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解除后民事责任的承担》
2025-01-25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成功创作剧本,但当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因陷入僵局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有关合同解除后民事责任应当如何划分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笔者尝试通过分析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法律性质,从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划分原则和责任划分依据入手,探讨如何合理认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法律性质  委托创作合同属于著作权合同纠纷中的受案类型,但是著作权法仅对委托创作作品的权属作出规定,但对于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作品交付质量和验收、报酬给付、合同解除等问题,著作权法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999年,国家版权局在给某法院的回复文件中提到 委托作品是在
王迁:临摹他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
2025-01-25
阅读提示:生活中,各种类型的作品临摹并不少见,但这其中存在的作品认定问题和著作权侵权风险也应引起重视。本文对作品临摹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一一梳理,希望能够帮助文化艺术爱好者规避法律风险,让文化艺术活动更纯粹无瑕。  近期,一些书法作品展出现参展作品 抄袭 现象,引发业界对于书法 抄袭 如何定义的讨论。其实,现实生活中对他人作品进行临摹或仿造的行为并不少见,如把世界著名大型雕塑临摹为缩小版雕塑作品、对著名儿童插画进行临摹并出版等。那么,如何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待这种行为?  精确临摹为复制行为  对作品的精确临摹是否产生新作品?各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作品必须符合独创性要求,只要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就一定
上一页首页51 52 5354 55 下一页 共650页 到第 确定尾页